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城区人力客三轮车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雅安市城区人力客三轮管理,规范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交通秩序,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争创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无证 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人力客运三轮车清理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立由工商、公安交警、城建、交通运管部门组成的清理整顿小组,下设“城区客运三轮车清理整顿办公室”,地点: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大队。清理整顿办公室于 2007年5月28日--2007年7月6日,对城区合法人力客三轮车开展清理登记工作,清理登记地点设在雨城区运管所二楼办事大厅,具体清理登记顺序和要求如下:
0001号—0300号
2007年6月4日—6月8日
0301号—0600号
2007年6月11日—6月15日
0601号—0900号
2007年6月18日—6月22日
0901号—1200号
2007年6月25日—6月29日
1201号—1500号
2007年7月2日—7月6日
1501号—1761号
007年7月9日—7月13日
人力客三轮车车主持本人身份证、人力客三轮车行驶证、驾工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清理登记。如逾期不参加登记者,责任自负。
二、严格规范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转让程序。清理整顿期间,停止办理过户,任何人不得私下出让、转让和倒卖人力客运三轮车。
三、整治期间,清理整顿小组将集中开展对城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客运三轮车的清理,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客运三轮车。
特此通告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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