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大兴社会办学,构建学习型社会
一是认真实施县“十一五”时期学习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组织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社会办学运作机制,加大社区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推动社会学校向实体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三是提高社会学校办学质量,创新学习载体、完善课程设置、丰富办学内容、形成教学特色,努力满足群众对道德修养、职业技能、休闲娱乐、科学生活等各方面的需求;四是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家庭建设,积极创造学习条件,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审签领导:李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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