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职工拾包送还投资客商盛赞芦山
7月28日上午,到芦山县投资的某公司负责人苏涣清,手拿一面大锦旗,走进芦山县法院,感谢法院职工杨敏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
据了解,7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芦山县法院办公室人员杨敏和同事一起从四楼到楼下办事。到三楼后,杨敏和同事分开后独自一人到底楼的档案室。在三楼楼梯拐脚处,杨 敏看见一个棕色皮夹,捡起来将拉链拉开一看,里面有厚厚的一叠钱。“我当时就马上叫住同事,一起将钱包交到法院办公室沈主任处。”杨敏说。
经检查,棕色皮夹内有现金人民币5275元、三张银行卡、一张身份证、一张2000元的收条、一张由芦山县法院开据的手续和一些票据。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沈主任发现 失主是当日到法院参加开庭的一方当事人,随即与办案法官联系,找到了失主苏涣清。
“从法院出来后,我到芦山县移动公司营业厅,准备交电话费时,才发现钱包不见了。但什么时候掉的我却不知道。”苏涣清尴尬地笑着说,“在我非常着急,准备到芦阳派出所 报案的时候,接到了芦山县法院的电话,说捡到了一个钱包,要我去认领我悬着的心才落了下来。”
苏涣清赶到县法院,通过核实,认领了自己的钱包。他当即拿出一叠钱要感谢杨敏,但被杨敏拒绝了。
苏涣清激动地说:“作为到芦山投资的一家外地公司,我们已经来几年了,从所接触的各个职能部门的服务中,我们确实感受到了芦山‘打造最佳投资环境’不是一句空话。”记 者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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