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家企业接受现场节能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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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4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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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9家省重点节能监察企业,分两批接受了省经信委组织的全省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昨(13)日,记者从市经委获悉,经过现场监察,监察组认为,我市9家企业都认真贯彻和执行了《节约能源法》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节能规划,建立了节能目标责任制及其他节能管理制度,主动淘汰了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总体情况良好。
  市经委循环经济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和《节约能源法》的相关规定,今年,省经信委将我市雅安华汇锂业科技材料公司(雨城区),泰昌水泥有限公司(荥经),石棉县汇得利锌业公司、四川石棉华泰电冶公司、石棉县川矿水泥公司、石棉县弘盛实业公司黄磷厂(石棉),芦山县特种合金公司、芦山县大川铁合金厂(芦山)和宝兴县宏鑫铁合金公司(宝兴)等9家企业列为全省重点节能监察企业。
  今年以来,省经信委组织监察组先后两次对这9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监察组检查了企业制定并实施的节能规划、建立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及其他节能管理制度,以及节能教育和节能岗位管理、节能培训的开展情况;深入生产一线检查了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产品、设备的要求;对企业落后工艺设备的清理和淘汰情况进行了调查,最后对9家企业的节能情况作出了上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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