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在招投标工作中实行“三公开、五承诺”制度

来源:
2008-09-09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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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天全县在招投标工作中实行“三公开、五承诺”制度,即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公开投标人资质和中标条件、公开监督机构电话,同时项目单位负责人作廉洁承诺、项目业主作公平承诺、招标代理公司作公正承诺、监督机构作监督承诺、中标人作诚信承诺,使整个招标投标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下。近日,该制度在天全县大坪、始阳两个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首次实施。(审签领导:杨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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