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损害赔偿案 执行有温度 护幼又助企
□ 转载自《雅安日报》姜旭 本报记者 李晓明
“没想到法院能这么为我们考虑,既保障了孩子的权益,又给了企业喘息的空间,这笔赔偿款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在名山区人民法院,申请人罗某某的父亲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将一面锦旗送到干警手中。锦旗上“执行高效为民解忧,尽职尽责秉公执法”的大字,为一起持续数月的涉未成年人损害赔偿执行案画上了一个温暖又圆满的句号。
2024年,当时年仅4岁的罗某某在某儿童乐园游玩时受伤。法院判决乐园赔偿各项损失14万余元。然而,法律文书生效后,赔偿款却迟迟没有到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正在经营的乐园场地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一边是孩子需要钱进行后续康复治疗,一边是民营企业关涉生存的经营场所。直接查封拍卖,固然能快速执结,但企业可能就此停摆,员工面临失业;不采取强制措施,孩子的权益又如何保障?这道难题摆在了执行干警面前。
“我们相信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上门与孩子家长沟通,坦诚说明案件难点与“善意执行”的考量,赢得了家属的理解与支持,同意暂不查封经营场所。另一边,执行干警多次约谈乐园经营者宋某某,既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也耐心倾听其经营中的实际困难。
“我愿意赔,但一下子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感受到宋某某的积极态度和现实困境,执行干警看到了转机。他们前后三次组织双方坐下来,耐心调解、细致算账、规划方案。最终,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出炉:宋某某分期支付,每月偿还7000元。
协议签订后,宋某某积极筹措资金,通过法律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自筹部分款项,每月按时支付。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款项汇入法院账户,全部14万余元赔偿金终于足额执行到位,并第一时间发放到了申请人手中。
名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精准落实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与民营经济的司法保障政策,以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执行工作,让公平正义直达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