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素约束名山县茶叶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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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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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经营主体不够规范。全县有大小茶场(厂)300多家,但真正形成有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不到10家。大多数为家庭小作坊式加工点,生产规模小,加工设备陈旧落后且不 配套,加工水平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诚信度不够,缺乏核心竞争力,还处在“小买小卖”的阶段,市场占有率小。二是龙头企业缺乏。全县无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年 2月至4月,浙江、江苏、成都、乐山等地的茶商大量收购我县鲜叶、散装干茶,以致大量加工环节和销售环节的附加利润、税收流失,总体经济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脆弱。传统 名茶加工较具优势,但茶叶精深加工非常薄弱,极具增值空间和市场潜力的超微茶粉、茶叶提取物、茶食品、药品、保健品、旅游纪念品开发在我县才刚刚起步,比江浙一带晚了近 10年。四是解决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的问题还任重道远。由于前些年茶农科技文化素质较低,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部份茶农偷偷施用国家禁止在茶园使用的农药,特别是施药后未 过安全间隔期便进行采摘,加之质量监控不力,致使农药残留超标时有发生。目前我县茶叶主要销售渠道集中在国内,即使对国际市场也以出口原料为主,直接创汇少。全县没有一家 自营出口企业,即使茗山茶业、绿川茶业、正大茶业等企业有出口但都是转口贸易,尚未建立稳定的国外客户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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