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四措施严查雅泸高速路安全隐患
2008年10月14、15日,石棉县对雅泸高速C14、C15等各标段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雅泸高速各标段施工中存在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弃渣,渣场无挡渣墙随意倾倒;侵占河道施工,随意改变河床,施工工具满河道堆放;河道内、沟道内、沟口设置工棚等汛期存在严重行洪安全隐患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当场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要求限期整改:
一是对侵占河道施工的标段:除必须设施外,其他施工工棚、无关设施等均要求撤除河道行洪区域,并作出相应行洪预案。
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对弃土、石渣自觉防护,但因标准不够导致部分弃土、石渣外溢,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施工标段,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三是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因边坡开挖,弃土、石渣随意堆放而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施工标段,责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视其危害程度处以一定额度处罚;
四是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弃土、石渣直接进入河道严重影响行洪安全,责令在限期内进行停工整改,限期清除河道碍洪物,并按顶额处以罚款。(审签领导:宋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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