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施降低民商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
雅安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荥经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在办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采取多项措施着力降低此类案件申请执行率,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在办理民商事案件中,荥经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调解并履行释明义务,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履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确保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还因案制宜注重调解效果,区分适宜调解与不适宜调解的案件类型,对于责任清晰、法律关系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通过调解让当事人即时履行或在调解书送达前支付一定款项,避免申请执行的现象。建立调解跟踪机制,在案件调解后,承办法官继续跟踪、关注义务人是否履行,做好协调工作,排除履行障碍,化解因不履行造成的矛盾。加大对拒不履行调解义务人的惩罚力度,对于部分调解结果为分期履行义务的案件,采取在调解书中约定惩罚性条款等措施,以减少一份调解书多次申请执行的现象。
凌华剑 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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