瀑电汉源库区制发《新县城房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管理要求》

来源:
2007-10-10 00:00
浏览:
收藏 打印

  近日,为进一步加快新县城房建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建房工作有序推进并按时完成,汉源县制发《新县城房建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 政效率。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严格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确保房建工程按时启动、如期竣工,主动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所有房建工程相关手续,分前期核准 (审批)、设计成果阶段审查及施工报建、工程竣工三个阶段办理。二是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工作落实。形成新县城建设安置指挥部协调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核准、监督、备案,县规划和建设局监管、服务,项目业主建设管理的运行机制,确保房建工作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保证招投标质量。实行建设项目招标事项 核准制度,单位职工建房原则上以小区或组团为标段进行招标;加大财政预算评审力度,所有建房项目预算和招标控制价必须经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加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备案 审查工作,公布监督电话随时接受投标单位对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投标报名规定的投诉,新县城建房项目原则上一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