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缴费的时间地点规定

来源:
2021-04-26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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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之前有网友向我们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参保缴费的地点问题,他所在的企业是在某区县上,然后他要到市上来为员工办理职工医疗保险时候,却被告知要返回该区县上(办理),那么他就有疑问了,到底该在哪里去办理该职工的职工医疗保险?其实说到这儿,也就是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的时间 地点到底有哪些规定呢?

嘉宾1(冯主任):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所属地,就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属地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如实申报单位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并办理参保手续,我们平常说的所属地就是指在县上的单位,县上注册的企业可以在县上参保,在我们雨城区内的就应当在雨城区;如果是市属的单位或者是在市上注册的企业那就在市上参保,这个是一个所属地然后“三个30天”。第一个(30天)就是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获准成立后的30日内,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第二个30天就是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应当在30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第3个30天就是用人单位或者是职工参保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比如说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这个应当在发生变化30日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这个是针对单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只需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变更或者是注销手续,这个就是建议我们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的情况,比如说长期在户籍地还是长期在居住的地方。以方便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参保的人员,当年的缴费金额是按照按月计算,从参保之月开始缴纳实际参保月数的金额;如果是过去的老参保人员需要续缴下一年的参保费用,我们可以在当年的7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续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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