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单位缴纳的全部放在社会统筹基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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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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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12月19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局医疗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说,“养老金的发放更趋于合理,将与缴费年限直接挂钩。”
  据了解,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改变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缴费方式,原来由单位缴纳的“3%”不再放在个人账 户,单位缴纳的“20%”标准不变,将全部放在社会统筹基金账户。同时,新决定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基础,提出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 求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为鼓励缴纳养老保险,新决定还明确规定,将实行退休养老金与缴纳 养老保险的年限挂钩。决定还指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我市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有7.2万余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占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
  “国务院的相关新决定使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全面、完善。”张放说,“为加大养老保险的参保面,我们将加大宣传,加大劳动监查力度,并联合相关部门发放相关通知,使养老保 险的参保率作为企业年检考核的重点。”记者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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