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法院制定《集中排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
天全县法院按照雅安中院对开展涉诉进京到省非正常上访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于近日制定了《开展集中排查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 见》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认真开展好集中排查化解涉诉上访、信访纠纷为载体,以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目的,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不和谐因 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努力实现“事要解决、罢访息诉”的目标要求,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党的十七大的顺利召开。该《意见》强调在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坚持”:一 是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对每一起涉诉上访、信访案件,都要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对待,不以案小而不为,不以事微而不为。既要不折不扣地做好当事人的 息诉稳控工作,更要着眼于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达到罢访息诉的目的。二是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排查、办理涉诉 上访、信访案件。要认真排查、建立台帐,逐案解决。要多策并举,分类处理,采取领导包案、法官释明、当地接访、联合接访、公开听证、个案救济、律师参与、依法惩治、集中教 育等方式。实现罢访息诉、人不出走的工作目标。要严格审查,限期结案,对中院交办案件和已排出的重点案件,最迟在6月25日前完成全部排查化解工作。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发 挥综合治理的政治优势。属于法律调整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帮助做当事人的息诉工作;对不属于法律调整的信访案件, 要主动向政法委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四是坚持“事要解决,罢访息诉”为目标。对诉求合法的,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不合法的, 释明到位;对诉求不合法,但生活确有困难的,配合有关部门救济到位;对诉求不合法,无实际困难的,说服教育到位;对无理取闹的,法制教育到位;对已经信访终结的,向党委汇 报稳控到位;对违法闹访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予以惩戒到位。不罢访息诉,人不回当地,就不算案件彻底了结。
该《意见》对落实“四定一包”进行了细化,对上级交办案件和排查出的重点案件,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落实具体责任人。要求包案领导既挂帅又出征,亲自接待、信访群众、 亲自主持研究案件、亲自协调解决问题、亲自落实稳控方案,促使重点案件彻底解决。
《意见》落实了监督责任,确定院长是本院集中排查化解涉诉上访、信访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办、检查和落实。要求各相关业务庭要畅通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工 作情况和相关信息,并对怠于工作、超期不办、调卷不力等不良问题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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