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前先过法律考试关3名拟任市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应考”
雅安日报讯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3名市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这是我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雅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 提请任命人员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拟任命的市人大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也是迄今为止我市组织的 第三次任前考试。
《办法》规定,部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任命之前,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可补考1次。补考不合格的,市人大常委会将建议 提请任命机关撤回提名。
据了解,此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监督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考题从省人大常委会题库中抽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副主任朱家林表示,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 知识考试,是为了促进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司法水平,促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对拟任命的市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来说,参 与这样的考试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只要“考生”调整好心态,认真备考,难度并不算大。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尚无一人考试不合格。
记者陈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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