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江介绍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基本原则

来源:
2016-07-13 15:58
浏览:
收藏 打印

一是保持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