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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出台公积金新政,5月1日起装修、物业、契税等均可提取

来源:
2026-04-04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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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自《雅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 石雨川)4月2日,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政,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自当日起执行,提取政策自2026年5月1日起落地。

据悉,本次新政涵盖五大提取场景,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自政策实施后缴纳物业费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的实缴物业费,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每年仅可就一套房屋申请一次性提取。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契税。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自政策实施后缴纳契税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缴契税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契税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两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每人仅可提取一次。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自政策实施后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实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开具房屋维修资金发票之日起两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每人仅可提取一次。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置车位(库)。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政策实施后购置与自住住房同一小区且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车位(库)不动产权登记之日上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自取得车位(库)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每人仅可提取一次。缴存人及其配偶之间发生车位(库)交易的不适用此政策。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政策实施后购置新建商品房,取得商品房备案合同5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拥有多套自住住房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一次性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平方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140平方米计算),且不超过申请时上月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此外,新政还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缴存人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同时,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贷款条件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提取政策自2026年5月1日起执行,贷款政策自4月2日起执行。原相关政策规定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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