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不力将被问责 我市已有乡镇干部因此丢“官帽”
本报讯《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曝光问责办法》近日出台,省治理办将建立暗访—曝光—问责联动机制,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昨(10)日,记者从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获悉,我市早已率先实行了问责制,已经有乡镇干部,因为治理工作不力,丢掉“官帽”。
“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告诫、诫勉、限期调离工作岗位,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等。”市整治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问责工作由省监察厅统一组织实施,情节严重者可能被责令辞职,或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今年我市已经率先实行了问责制,加大了明查暗访和责任追究力度,多名干部因工作不力被追责,受到相应的处理。”
该负责人称,今年4月,我市相关部门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交叉检查中发现,雨城区观化乡、孔坪乡存在严重的“脏乱差”问题,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思想有所松懈、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市对两个乡的党委书记、乡长予以行政问责,对分管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领导干部给予停职检查处分,责令孔坪乡党委、乡政府向雨城区委、区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以便进一步查找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
“治理工作不力丢了‘官帽子’,这对广大领导干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该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我市将继续下移工作重心,层层落实责任,着力在全市营造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推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记者张婧
[相关链接]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曝光问责办法》的规定,省治理办根据工作需要,每个月对各市(州)进行一次暗访。暗访内容包括,繁华街道、中心城区巩固“五乱”治理成效,城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和环卫设备的添置,城镇建筑立面清理和城乡风貌塑造的进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的推进,“七进”活动的推进等情况,同时,暗访核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环境中突出的“脏乱差”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暗访结束后,暗访组将在3日内,向省治理办提交暗访工作文字及影像资料。省治理办对暗访资料进行汇总后,会同宣传、监察等部门,对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省治理办交办相关市(州)并督促整改;对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程序实施曝光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