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召开深化“平安芦山”建设暨信访稳定工作会议
8月21日,芦山县深化“平安芦山”建设暨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在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永昌,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各乡(镇)、县综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罗增军主持。
会上,5个重点乡(镇)作了平安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经验发言,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锦钢同志总结了全县平安建设和信访稳定相关工作,并作了相关工作安排。
肖永昌重点传达了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他指出:今年以来,特别是“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面对纷繁复杂和突发多变的稳定形势,全县各级各部门反应迅速,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和过渡安置工作,扎实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灾区不发生重大案(事)件、不发生大规模聚集活动、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为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要求:全县上下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复杂、多变、尖锐的灾区维稳形势,把平安芦山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有力抓手,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作为全面建成山水芦山、文化芦山、美丽幸福新芦山的基础工程,凝聚力量、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牢固树立“大平安”意识,以“大平安”助推“大发展”,努力开创平安建设新局面,为夺取科学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最后,肖永昌就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关于“防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及个人极端事件”指示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无缝排查,建立台账,做好常规管理;县综治办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严重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对扬言报复社会、易产生极端行为等八类人员列为重点工作对象,严厉打击扬言威胁、过激行为、制造个人极端案(事)件犯罪分子,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尊严。(审签领导:竹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