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落实种粮农民直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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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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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今年以来,芦山县积极落实种粮农民直补惠农政策,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保证了农户的利益。

  芦山县在2008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中,运用“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加强管理与监督。“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六个不准”,即不准抵扣其他任何税费,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不准村、组集体代领,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该县今年以来已为种粮农民发放补贴资金584.5万元,粮食直补标准为89.6元/亩,其中,粮食直补16.50元/亩,粮食综合直补73.10元/亩。

  目前,该县各乡镇正在重新核实粮食补贴面积,张榜公示后,“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将于5月15日前以“一折通”方式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王大铭高尚记者李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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