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助推依法调解 环保和谐村企共建 芦山县探索“环保和谐 政府搭台 村企共建”机制
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县,芦山县工业基础相对薄弱,大部分工业布局接近居民区,企业与群众之间因为环境问题难免出现摩擦。
灾后恢复重建中,芦山县提出“生态立县”战略发展思路。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芦山县环境保护局立足县域实际,通过实践运用,积极构建“环保和谐 政府搭台 村企共建”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管理得依法、企业生产秩序得保障、群众利益得维护”的三赢格局。
企业噪音污染惹争议
芦山县清仁乡芦溪村活跃着一支义务监督组织,成员均是普通村民,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对一家工业企业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这个组织的诞生,源于去年发生的一起纠纷。
在芦溪村附近,有一家电子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该企业生产发展期间,周边群众因环境诉求曾多次与企业发生纠纷。
去年4月13日,厂区周边群众因企业承诺将污水排放口下移至远离居民生活区一事长期拖延不落实而围堵企业,部分群众提出企业废水排放噪音影响睡眠质量,要求赔偿。
但是,经芦山县环保局调查,该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在建设期间执行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物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无环境违法行为。
“从企业角度来说,生产手续齐全,并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群众角度而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生产废水,在排放时有一定的噪音,对周边住户确实产生了一定影响。”芦山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要求企业将排水口下移至无住户区排放,得知群众诉求后,该企业现场负责人曾向群众承诺将排放口下移,但因企业内部管理原因一直未落实,双方因此矛盾不断。
群众有诉求,企业有难处,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该如何协调?
三赢格局巧解纠纷
“事实证明,单靠督促整改或行政处罚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而且极易引发新的问题。”2014年以来,芦山县环保局在长期研究和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开始探索“环境和谐 政府搭台 村企共建”的模式。
“环境和谐共建的基础是企业治污设施符合环评要求,运行正常,达标排放;环境和谐共建的保证是企业尊重村民,尊重基层组织,基层组织正确引导村民,村民理解和认同企业治污工作;环境和谐共建的关键是政府监管到位,搭好共建平台,牵起共建红线。”芦山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和谐 政府搭台 村企共建”模式,以环保部门“牵线搭台”为前提,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通过沟通、调解和法律宣传,群众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被摆上桌面,逐一被化解——企业废水排放口下移工作得到落实,周边群众则成为环保工作的义务监督员,发现企业污染物排放出现异常时,通过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企业与群众环境纠纷案成功调解的背后,反映出的是“环境和谐 政府搭台 村企共建”新模式的可行性,折射出的是芦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行政、群众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 如今,通过探索创新,群众力量成为芦山环境保护的见证者和参与者,环保部门行政管理的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法治芦山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