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组干部报酬待遇
从2009年1月1日起,雅安市将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组干部报酬待遇,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3000元/村•年提高到4000元/村•年;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大村,办公经费由3500元/村•年提高到4500元/村•年。民族乡镇的村由4000元/村•年提高到5000元/村•年;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民族乡镇大村,办公经费由4500元/村•年提高到5500元/村•年。在任村干部误工补贴基本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民族乡镇的村干部由260元/人•月提高到360元/人•月。在任组干部误工补贴基本补助标准由100元/人•月提高到150元/人•月;民族乡镇的组干部由130元/人•月提高到180元/人•月。
享受村组干部误工补贴的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会计(文书)以及村民小组长。县(区)可在不低于市定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农村办公经费和农村基层干部补贴标准。实际执行中已高于市定标准的,不得降低补助支出水平;没有达到市定基本补助标准的,必须达到市定标准要求。(审签领导: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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