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 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运输生产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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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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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 昨(19)日,记者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获悉,我市各级运管部门正在抓紧时间,与全市的货运企业、个体运输企业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运输生产第一线,确保元旦、春节前后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今年以来,我省因货运车辆超载引发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多发,特别是“9·15”和“12·8”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为此,省政府于12月12日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货运企业、个体运输企业户、驾驶员安全意识,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建立防止超载、超限的监督机制,促使货运企业、个体运输企业户、驾驶员、货源单位自觉抵制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合法装载、守法经营。

  据悉,在今年12月底前,我市各级运管部门将完成与货运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并督促货运企业同步完成与驾驶员、货源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在明年1月底前,将完成与个体运输企业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并督促个体运输企业户同步完成与所聘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同时,全市运管部门将按照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的要求,督促货运企业、个体运输企业户、驾驶员自觉遵守承诺事项,自觉履行责任,严格按照货车核定的载质量装载运输,切实把好源头关。货运企业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严禁超载超限,而货运源头单位是车辆合法装载的责任主体,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

  此外,运管部门还将会把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年期间,凡发现货运企业、个体运输企业户、驾驶员未按照规定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的,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年度审验,企业将暂停新增车辆。

  对违法超载超限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车辆、驾驶人员以及指使、强令驾驶员超载超限运输货物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首席记者 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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