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前全面完成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暖冬行动”目标责任书
雅安日报讯 为进一步硬化措施,继续扎实抓好“暖冬行动”,11月30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县(区)党委、政府签订了《雅安市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暖冬行动”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县(区)通过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过渡安置房保暖加固、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资金、发放保暖御寒物资、加快灾后农房重建进度等措施,确保12月3日前全面完成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确保明年春节前困难群众搬新家过新年。
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重建委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县(区)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负总责。
各县(区)要及时摸清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全力做好暖冬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切实做好过冬物资储备发放、加快推进困难群众住房重建、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因工作不力,工作不到位,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玩忽职守、作假造假、虚报瞒报导致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暖冬行动”工作任务,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严重负面影响事件的,将严格倒查责任,严格追究责任。
据悉,下一步,各县(区)还将和所辖乡镇层层签订“暖冬行动”目标责任书,确保“不留死角,不遗漏一户,不冻伤一人”。
记者 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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