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防雷”工作实现“零损害”
今年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发生后,芦山县突出把易燃易爆、学校、工矿及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信息系统作为防雷安全管理和监察的重点,对全县临时安置点和学校活动板房完成了防雷设施的安装并进行了防雷安全大检查,同时,提高对各类建(构)筑物的检测覆盖率,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全年共检查了97个县直单位、企业、易燃易爆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审核建筑施工防雷图纸8份,整改雷击隐患单位8家,整改易燃易爆场所45家、联通信号中继基站12个,有效地预防或减少了雷击灾害给我县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汛期雷击零损害。(审签领导:李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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