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实施第一个工作日 全市两级法院立案数与4月日平均数基本持平
雅安日报讯 5月4日,“五一”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我市两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当天,全市两级法院立案72件,总体上与以往立案情况相当,与4月日平均数基本持平。其中当场立案18件,登记立案11件,现场接待当事人咨询76人次,电话咨询23人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起诉,一次性释明,书面告知,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以切实解决立案难、告状难的问题。
据悉,为切实迎接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两级法院事前做了充分准备,公布了立案流程,窗口标牌标识明显,免费发放立案指南,有的法院还有导诉员引导,立案法官对群众的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均耐心细致,各法院立案大厅秩序井然。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法院将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的工作要求,做好立案登记改革工作,推进审判公开,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就在立案登记制即将实施的4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了法院立案登记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及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主要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新法扩大了受案范围,增加了调解制度,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跨行政区域异地审理行政案件,去除“地方化”影响。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原则和精神,统筹安排,积极应对,认真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护群众诉权。同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排除各种干扰,认真贯彻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对“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和裁判。 伍子刚 记者 周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