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保证金要被赶走?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交纳保证金采取自愿原则
“我的一位朋友在市区康藏路批发市场租门市卖菜有四年多了,但近几天老板突然要收取他2万元的保证金,并说每年年底会有分红,如果不交就要强迫我的朋友离开市场。老板有权收保证金吗,这项收费合理吗?”2日,一市民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
随后,记者从相关部门调查得知,由于批发市场固定门面供大于求,市场便采取自愿形式收取2万元保证金,以避免出现门面分配不公正现象。相关部门称,该批发市场属于私人经营,收费采取自愿形式,是合法的。
商贩:
不清楚保证金的用途
2日,在康藏路批发市场,记者向多位流动摊点商贩询问此事,许多人表示不清楚收取保证金是作何用途。
在批发市场的固定门面前,记者询问多位店铺业主,不少人表示,近期管理方确实通知他们要收取一定的押金,金额为2万元。其中有人表示收取押金后,年底会有分红,分红金额大概是1500元,但是也有人表示不知道是否会有分红。其中,也有业主称:“管理人员说收这笔保证金是用在店铺上的,但实际情况不了解。”
在问及门面的效益时,许多业主表示,近年来随着环境条件的改善,生意比以前红火,越来越多的业主希望能够进驻该市场。“生意好了,门面更加紧张,这可能是导致要收保证金的原因吧?”有业主推测说。
老板:
是否交纳完全自愿
究竟为何要业主交纳保证金?是不是老板强行收取的营业“入门费”?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康藏路批发市场的承包经营者及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
批发市场的赵老板向记者介绍,今年10月中旬,市场修建了大棚,商贩的经营环境条件有了好转,生意很好,“市场内固定门面的商贩经营种类较零散,不方便管理,所以我们决定将同类的经营者集中在一个区域内,重新整合资源,加强管理,也可帮助商贩们提高经营额。”赵老板解释说,市场固定门面只有40间左右,而商贩就达到了近百家,需求紧张,收取2万元保证金是完全自愿的,先交先得,可以避免优势资源浪费,市场每年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并付给商贩一定利息,中途退出经营也可以全额退还保证金。“我们不会独吞这部分钱,但很多人还是不了解这项决定,产生了不必要的纠纷,希望商贩能够理解配合。”赵老板说。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已承包给个人,交纳保证金采取自愿原则,属于合法范围,业主要保留好证明自己交纳保证金的发票,便不会受到利益上的损失。实习记者田雪皎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