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酒后驾驶 5天查处50余起

来源:
2009-10-28 10:54
浏览:
收藏 打印

    雅安日报讯  “从10月23日上午10点至10月24日下午2点,全市开展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行动,共出动警力322人次,警车80辆次,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起,其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处9起,石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4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查处3起,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2起,荥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1起,瀑布沟大队查处1起,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1起。此外,天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起。”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23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集中行动以来,全市交警全警出动,严处酒后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4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全市交警各部门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开展行动,截至27日,全市交警部门查处了50余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其中酒后驾车的驾驶员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将更为严厉。
    23日晚7点30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全体民警整装出发,前往市区各主要路口、雨城区内国省干道和旅游公路开展针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与此同时,全市其他七个县的交警部门也开展整体行动,根据辖区内交通违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23日晚8点10分,市区北二路与挺进路口,市民为交警部门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而叫好。在现场,民警要求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判定该驾驶员是否饮酒后驾车。
    据了解,在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根据前期整治经验,合理地安排整治时间和检查地点,采取错时工作制,有效地对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之前的几次整治行动中,我们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掌握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多发的路段和时段,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我们将检查点设置在了酒店、餐饮集中区域的出入口以及车流量较大的路口,并采取分时段进行整治的方式,在晚上7点半到9点、11点到12点这些酒后驾车违法行为高发的时段进行检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将严格按照公安部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四个一律”的实施细则,对酒后驾车的,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通过严厉的处罚,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遵章守法意识,使违法驾驶员不再敢为,形成全社会拒绝酒后驾驶的态势,共创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