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区法院对川西厂起诉房屋租赁案强制执行
雅安日报讯 昨(5)日,雨城区人民法院会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川西机器厂起诉如意街山坡租住户曾某、王某某等人一案进行强制执行。
上午9时许,执行人员来到执行标的所在雨城区如意街川西机器厂所有的房屋处,对其中两户租住户进行强制执行。据了解,此处房屋为川西机器厂所有,因灾后重建重大民生项目北外环线建设,需进行拆除。川西机器厂多次与承租户协商解除租赁合同,但未能达成协议。2014年7月,川西机器厂向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租住户曾某、王某某等人的房屋租赁关系。8月,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解除川西机器厂与曾某、王某某等人的房屋租赁关系,并判令曾某、王某某等人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出住房。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但被告并未在判决的期限内履行。9月1日,川西机器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向被执行人发放了通知等法律文书。在公告限定的最后履行期限9月4日下午5时,曾某、王某某仍未自觉履行,对此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据川西机器厂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处共涉及110户搬迁户,目前还剩16户租住户没有搬迁。下一步,将对少部分不符合规定或坚持不搬的租住户,在继续做工作协助其搬离的同时,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租赁关系,依法搬离。同时,该公司还将准备比现在条件好的足够公房,供余下的搬迁区内住户居住。
记者 肖科 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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