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积极打造“阳光信访”

来源:
2009-02-27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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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公开信访举报的政策法规等。通过有线电视、村务公开栏等在全县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上墙公示信访举报有关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文明信访。二是公开办理流程和受理范围等,向社会公开有关的办事流程和受理范围。在信访接待场所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机构的通信地址、举报电话、受理范围、操作程序及要求、办结时间等。三是公开信访调查结果。根据信访反映问题的内容、性质、特点等实际情况,按不同的范围、采取不同的方式对适宜公开的信访调查结果进行公开: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复杂的信访,通过召开一定范围人员会议,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实行会议公开;对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信访,将情况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对署实名的举报更加强保密措施,按有关程序进行回告等。四是实行挂牌接访和纪委常委“接访日”制度。公开接访领导和接访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通过实行领导接访制度,促使信访问题高效快捷办理。(审签领导:范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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