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四包”责任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常态化

来源:
2009-05-0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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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干部包区域。县级领导和部门挂包1—2个乡镇,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挂包一个村(居委会),乡镇干部每人挂包一个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二是部门包行业。落实各部门的行业主管责任,分块组织、分类实施、分线推进。三是单位包街区。对城镇每个机关事业单位,逐一划定义务清扫责任街区,制订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环境清洁日”义务清扫活动,并作为制度长期坚持。四是业主包门前。由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与临街单位、个体工商户逐一签订包门前卫生保洁、包门前绿化管理、包门前市容环境目标责任书,纳入《居民自治公约》管理。(审签领导:杜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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