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房难 “房东”出租难 “传统旺季”遭遇“倒春寒”?——开春我市房屋租赁市场观察
鸡年伊始,人们返城的脚步越发显得急促,他们或是“上班族”,或是普通打工者,但目标相仿,不外乎谋求生计及好的生活。而要在城市立足,居住问题是城市打拼者,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
连日来,记者观察发现,与往年开春后,房屋租赁“传统旺季”的火热有所不同——
市区保持市场稳中有升,部分县区有明显降温趋势。尽管有升有降,但从“租客”和多家房屋租赁中介反馈的信息来看,城区价格合理的优质房源依旧紧俏。
我市房屋租赁市场是否也将迎来“倒春寒”?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房屋租赁市场呈现阶段性“冷热不均”的现象,城市扩容度和用工体系是一方面,未来,租赁市场体系化发展则显得尤为重要。
市区某房屋中介
现状:
市场“冷热不均” 优质户型紧俏
25日,星期六。这个周末李惠没有与朋友邀约外出,而是把精力放在租房这一件事上。一大早她便跑了市区3家房屋中介,希望能在海量的房源信息中,选出一套自己满意的房子。
简装、精装、景观房……面对这些信息,该如何赠别和筛选?让李惠这个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很纠结:“离单位近的好房子,价格偏贵;户型一般价格适中的房子,装修太差。”
去年,家在重庆李惠大学毕业后选择在雅安发展,为了减少租金压力,她在市区大北街附近跟人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然而春节前,与她合租的同事,因为到外地发展,房租费只得有她一个人承担。无奈之下,她只得另租一套房。
“看了几家中介,房租普遍都涨了点。”李惠算了笔账,去年在市区租一套两室的房子,一年下来房租大概要12000左右,今年同类型的房子需要15000左右,加上日常生活开销,每年仅租房一项就增加了三四千元的开销。
即便如此,想找到适合的房源却并非易事。记者从市区多家房屋中介了解到,春节前后,是租房市场较为活跃的时间段,需求量攀升,价格相应也会出现增长。目前,市区60至8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租金上调明显。
与市区房屋租赁市场“传统旺季”升温比,部分县区房屋租赁市场降温则来的十分明显。对此,天全县的刘景莲感受很深:“春节前,房子就挂出去出租了,尽管把房租降到最低,但到现在也没租出去。”
“去年,这套房的房租是8000元每年,今年降成7500元,也很有人打电话问。”刘景莲出租的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大户型,尽管房龄超过15年,但房屋装修和位置都相对较好,但有价无市让她很无奈。
芦山县的杨思慧也有类似的烦恼。“在网上发了出租信息,一两个月没人问,最后一百多平米的电梯公寓,每年的租金才4500元。”杨思慧直言,缺的不是房源,而是“租客”,很多房东为了不让房子闲置,只得像自己一样降价出租。
解析:
体系化发展 助力市场“回暖”
一面是优质房源紧俏,一面是供需区域分布明显。租房市场这样的供需问题,是否预示着市场已步入“寒冬”?
对此,市区某房地产公司资深市场调查员陈军给出了否定的答案。陈军说,房屋租赁不外乎“租客”和房东二者间的关系,二者的发展规模,同样决定市场。
以市区为例,引起房租价格上涨和市场供需保持相应稳定的原因,除了开春务工者返城高峰,还有就是拆迁户在入住安置房之前的过渡时期需要租房,总体的租房人数有所上涨。而部分县区房屋租赁市场出现有价无市,甚至降价出租的现象,与“租客”量的萎缩和市场缺乏体系化有一定关系。一方面,灾后重建中,大部分县区迎来发展机遇,从基础设施到安置房建设,除了资金注入,还需要大量的施工员和建设者,城市“租客”自然增多,重建结束后,“租客”量势必会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城市的扩容发展将为更多人才提供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又缓解了“租客”流失对市场带来的冲击。但可以预见的是,此前市场的火热将很难再现,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房屋租赁市场将成为主导。
“发展并非一蹴,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化,体系化发展十分重要。”陈军说,按此前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的,通过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要落实金融、土地、财税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培育规模化、机构化的专业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发展住房租赁中介服务,支持个人出租住房。
陈军坦言,这不仅为房屋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落实此前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的相关要求保驾护航。
新闻延伸:
新政实施拓宽市场面,缓解供给压力
优质房源紧俏和供需比例变化导致了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上涨。那么《意见》落地实施后会对我市租赁市场调控发挥怎样的作用?
“这肯定有利于帮助商业地产去库存和增加租客可选房源。从政策层面来看,允许商业用房改建成居住用房出租,对缓解供给侧压力将起到积极作用。”此前,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拓宽房屋出租市场,这对市场发展来说是一举两得。
针对此前业界关注最多的“商改租”后土地性质改变的问题,《意见》提出,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这一点,将增加商业用房改为住宅出租的吸引力。
“有房可租”的问题解决后,对于有租房需求的人群来说,接下来就要考虑是否“有钱可租”和权利保障等问题。
《意见》指出,要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对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在公租房方面,《意见》同时明确,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军队抚恤优待对象和住房困难伤病残退伍军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目前,我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相关实施细则还未正式出台,但总体方案将按《意见》要求执行。
注意!
“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
“花几十万,买套房子只能住70年?”“70年后,房子到期该怎么办?”近日,记者就市民关注问题,结合此前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整理了相关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知识与大家分享。
“70年产权”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大家通常提到的“70年产权”,实际是指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房屋所有权。
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产权到期,房主可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70年产权”怎样算?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相关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土地是租的,房子不是租的。在不动产登记开始前,房子和地是分离的,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国家把土地使用权分给房地产开发商,有了土地使用权,开发商便可以合法地实际使用这块土地。通过开发商“拿地”“建房”“卖房”这一系列的过程,土地使用权便从国家手上转移到了开发商处,再转移到了买房的市民手上。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实际上,对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处理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仍然存在空白。就目前来看,实行“无偿续期”是不适应国情的。针对这一问题,业内有专家建议,未来可以借鉴国外其他地方的做法,采用适当有偿的方式,甚至与房地产税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进行,但这个过程一定要考虑到老百姓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出台,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如何解决会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