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主体 加强节能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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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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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日报讯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昨(16)日,四川省雅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各县区质监局,以及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使用等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近150人进行宣传贯彻。会议强调,新《条例》施行后,燃煤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将被纳入节能管理,能耗超标的特种设备将被责令整改、逾期不整改将予以强制取缔。

  据了解,新《条例》共八章一百零三条,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和特种设备事故分级调查制是其主要亮点。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增加了有关特种设备节能管理的规定。包括: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国家鼓励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明确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保证必要的安全和节能投入;强化特种设备能效管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日常安全监察。

  质监部门要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强制取缔。

  记者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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