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总工会为职工维权 资阳法官新春来芦实地取证
2月13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庭刘法官一行四人来到芦山县,就芦山外出务工人员追讨薪资一案进行实地取证。芦山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乐,副主席龙成丽,雅安市总工会律师乐大海就资阳雁江区法院工作人员对当事农民工的取证工作在人社局会议室作了相关的协助工作。
该案件的一审于2月7日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五名起诉的农民工中一人持有包工头签字的工单,由于原告缺席,在庭审中法院没有当庭给与认定,在我会的积极争取下,刘法官一行到芦山为这张工单进行取证,依据当事人以及见证人的证言和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工单记录的工资是否为拖欠薪资进行确认。
此次维权案是县工会第一次为职工跨市追讨薪资进行维权起诉提供援助,今后,县工会将把帮助职工维权作为总工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务必使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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