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环保局贯彻落实市区环境综合治理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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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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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专项行动,市区环境综合治理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会后,市环保局于8月25日下午赓即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进一步安排部署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会上,传达了市区环境综合治理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原文学习了《雅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雅安市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乱”行为抄告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区环境综合治理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寻求治本之策,强化落实工作举措,迅速掀起新一轮治理工作高潮,切实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加强宣传教育,严格遵守抄告办法,不断规范干部职工自身行为。全局在职干部职工要身体力行当好表率,严格遵守公务人员和单位干部职工驾驶机动车外出时不得乱停乱放的相关规定,要树立“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远离“四乱”的良好机关形象,通过自身的良好行为习惯影响周围人群,严格落实机关抄告制度,对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的科室,必须严格问责,逗硬奖惩,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切实做到问责到位。同时要向退休老同志和干部职工家属宣传,切实做到宣传到位。三是强化督促,完善措施,全面落实城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清洁制度。局办公室要紧紧围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专项行动要求,将城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措施进一步细化到科室,通过完善卫生扫除制度,规劝市民文明行为,充分调动城乡居民投身治理“四乱”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倡导“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不乱摆摊位、不乱停车辆、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穿马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粗话脏话”。机关内部卫生清扫形成制度化,坚持每日小扫除,每周五大扫除,每月检查评比,挂流动红旗。(审签领导:陈心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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