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验收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
2018-08-28 09:37
浏览:
收藏 打印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验收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给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构编制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运行情况及建设成效; 
(四)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