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严格”是具体指哪三个呢?

来源:
2022-05-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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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熊局长,您刚才提到我们的正面清单制度要执行“三个严格”,那么“三个严格”是具体指哪三个呢?

【嘉宾】正面清单制度“三个严格”,一是严格纳入的标准。正面清单仅从第1.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第2.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第3.重点工程;第4.重点领域企业;第5.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价等级为一级的企业;第6.完成了超低改造、深度治理并了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企业;第7.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被评为A级的企业;第8.严格依法按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排放污染物、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正常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重点排污单位或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等8类行业中来筛选。涉及危险废物(含医废)集中处置、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集聚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在警示及以下的企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企业,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企业,两年内存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依法处罚、因环境污染被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过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均不得纳入正面清单。

二是严格发布程序。正面清单有效期为3年,期满之年的3月31日重新发布。有效期内,县(区)生态环境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申请,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采取修订公告的形式对正面清单动态优化调整,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移出。对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移出后不得再次纳入。拟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经审核通过后,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通过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发布并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正面清单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因领导批示、上级部门转办、有关单位移交和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确需赴现场调查核实的,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对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或超标等非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企业先行自查并提交书面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认为还需赴现场调查核实的,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当然,纳入生态环境正面清单,企业不等于免检,不纳入日常监管范畴。生态环境部门会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系统、无人机、走航车、卫星遥感和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充分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平台,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或项目开展非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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