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抓好两大工程执法监察 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2011-11-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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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林业局作为全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执法监察的牵头单位,始终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把两大工程执法监察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排查和处理工程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两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促进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将落实两大工程管理责任制作为执法监察的首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执行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总体要求和省政府关于目标、任务、资金、责任的相关规定,实行了工程建设政府目标责任制、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管理制,从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两条线层层签订了工程建设责任书。市和区、县两级林业、监察、发改、财政等部门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二是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兑现。严格督促保证施工质量和效益,坚决制止林粮间作和复耕。坚持做到工程完工后依照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检查,出具验收单,逐级审签后才支付退耕还林直补资金和公益林补偿资金。在资金兑现中坚持实行存折兑现方式,严格按照“四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资金兑付到户和“六不准”,即:不准用粮食补助资金抵扣任何款项,不准集体代领,不准拖延补助现金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退耕户负担,不准拒绝或以粗暴态度接待来访群众。今年以来,林业、监察、财政等部门未接到退耕农户反映没有兑现补助资金的问题。

  三是强化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工作到位。不断强化对全市天然林管护的执法监察工作力度,督促全市基层林业管护站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使天然有林地得到了常年管护,破坏天然林的行为得到了有力打击。同时,督促区、县林业部门认真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专户、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确保国家拨付的资金都及时转拨给工程实施所属单位和退耕还林农户。经上级专项检查或抽查,全市未发现有发生挤占、挪用、压拨、截留、滞留两大工程资金现象,有效的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审签领导:庞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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