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县五措施推进法律进乡村

来源:
2007-06-12 00:00
浏览:
收藏 打印

  一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认真落实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三个一”要求,乡、村建立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村结合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 栏;各级各部门明确对口帮扶责任,加大普法资料和阵地建设的帮扶力度;县电视台、农村广播、党员远程电教等开辟学法专栏。二是强化乡镇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法 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每年对农村法制宣传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轮训,及时对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培训。三是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 安创建和移民安置工作,积极开展法制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等进乡村活动。鼓励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 艺节目。推广“旁听式”调解法,选择典型案件,组织村民旁听,结合案件调解,向村民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 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活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经济困难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五是进一步引导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开展“民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