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守护“夕阳红”
□ 转载自《雅安日报》雅安检察 记者 李晓明
3月的天全县仁义镇大田村,油菜花开正盛。望着屋外金灿灿的花海,八旬老人李和珍(化名)频频点头,儿子高大强(化名)感慨道:“多亏检察院救助两万元,这个春节我们过得更舒畅。”
时间回溯到2023年11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这个普通农家的平静。李和珍的丈夫被摩托车撞倒,经抢救无效离世。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29万余元,但对方仅支付近7万元后便无力偿还。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终结执行。
祸不单行。李和珍常年患有多种老年疾病,后又确诊膀胱癌,每月1000余元的治疗费和药费成为这个家庭的沉重负担。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针对李和珍家庭的特殊困难,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25年8月,他向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为核实情况,天全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深入仁义镇大田村实地走访,调取判决书、终结执行裁定书、村组贫困证明等材料,详细了解老人病情和家庭收支情况。“老人既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家属,又因重病导致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承办检察官介绍,在查明事实后,该院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决定给予李和珍两万元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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