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光后处处受限 震慑之下履行义务

来源:
2017-01-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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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把欠款还给人家,拖了这么久,不仅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我也被法院曝光,而且生产生活还处处受限,大家都认为我是个不守信用的人。”日前,在荥经县人民法院,两名被执行人相约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给付他们拖欠申请执行人的材料款。

促成他们到法院履行法定义务的,是荥经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进行集中曝光。这一举措让“老赖”无处遁形。面对这样的情况,本案中的两名“老赖”感受到生产生活处处受限,最终到法院将执行义务履行完毕。

基本案情

拖欠材料款不还 调解文书弃之不理

本案中的两名被执行人共同经营门窗加工安装店,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共欠申请执行人门窗材料款45753元。经申请执行人再三催收,两名被执行人因各种原因一直未支付。

万般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于2014年12月15日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但两名被执行人在2014年12月31日履行完第一期所拖欠的材料款后,便置调解文书于不顾,未再履行相关义务。2016年1月12日,本案申请执行人向荥经县法院申请执行剩余部分。

然而,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上门讲法、电话说理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但两名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理由抗拒执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

案件执行

依法曝光显成效 震慑措施促执行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两名被执行人均表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职权查询两名被执行人财产,均反映两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面对这样的情况,执行法官开展多方位的走访,最终了解到两名被执行人与家人生活在一起,两人的财产均交于父母保管。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在告知申请执行人相关情况并征得其同意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两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

2016年底,在集中打击“拒执”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专项行动中,荥经县法院将涉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集中在荥经县繁华区域的LED大屏上进行曝光,让失信“老赖”在线上线下无处遁形。其中,包括本案的两名被执行人。

“太丢脸了。我们愿意给付执行款,请法院把我们从失信人名单撤下来。不然我们又丢人,还买不到飞机票和动车票,太不方便了。”集中曝光后不久,本案的两名被执行人找到法院,表示被曝光后十分尴尬,而且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生活和经营都受到限制。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两名被执行人一次性将剩余的执行款全部支付完毕。

法官说法

人无信不立 失信无小事

这个案件中被执行人从抗拒执行到依法履行的态度转变,不仅是司法措施的威慑力产生作用,更是人民法院坚持执行的结果。这个案件的执行完毕,让人们看到失信对公民生产生活的限制,不仅体现出失信人黑名单对“老赖”的震慑,也是一次对“老赖”的现实警醒和教育,更体现出人民法院力争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

当今,“失信”不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如果一个人被纳入失信人名单,那么,他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将受到影响。建立失信人黑名单,是对“老赖”的一记重拳,让他们不敢再和法院“躲猫猫”“打游击”,司法惩戒措施像天网一样让“老赖”无处遁形。本案的成功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震慑了其他被执行人,促使他们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案件执行

外出承包工程 实为逃避执行

判决生效后,袁某并未向杨某支付相关钱款,而是采取一系列措施躲避执行,并以在外承包工程为由玩起了“失踪”。

随后,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及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袁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袁某不以为然,依然躲避执行。承办法官多次寻找其下落,依法查询其银行存款并委托有关法院调查其家庭财产情况,但除了查封其唯一车辆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面对这样的情况,为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芦山县法院依法将袁某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依法将袁某身份信息在网络上予以公开曝光。

面对公开曝光和信用惩戒,袁某联系申请执行人杨某,一起找到承办法官,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作出深刻检讨。“法院查封车辆后不能验审驾照,纳入失信名单后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承包工程,不能购买机票。”袁某说,“在网络上被公开曝光,每个人都能查询到我的信息,之前的生意合作伙伴也渐渐开始疏远,我在日常生活中重重受阻,寸步难行。”

最终,被执行人袁某在目前经济条件不佳的情况下,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一起处置了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将卖车款1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就未履行部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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