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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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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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日,随着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我市2022年生态环境领域首起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办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落实年”和“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主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今年2月,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雅安某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在园区已建厂房内安装生产设备,在被执法人员发现前已停止建设,未造成环境污染,且同步送审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客观、全面地调取了企业涉嫌违法的主客观证据,对在案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并认真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多次到企业开展现场复核和补充调查,最终经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对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执法人员在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对企业相关环保负责人开展了现场法治宣传教育,让企业真正感受到环境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执法人员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一方面让我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感受到政府对企业的关怀与支持。这样的执法,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增添了法律的人情味,更增进了企业对雅安市营商环境的信心!”企业负责人说道。

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理念,突出执法就是服务,做到依法依规、刚柔相济。案件的办理过程既是依法行政的过程,更是当前“转、树、作、抓”活动的重要载体和体现。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树牢公仆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在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上永不止步、久久为功,奋力谱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贡献力量。

记者  鲁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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