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建立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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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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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具有重要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我市于昨(2)日开展了集中学习,各部门将贯彻落实 此法中尚存在的难点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
  市农业局副局长杨力说:“此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个,有83个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虽然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近几年明显提高,但与《农产品质量安 全法》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其中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及农产品安全监督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又是最大的隐患。”杨力说,下一阶段农业部门将紧紧围绕此法,加强宣传贯彻,强化 管理,全面实现我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全市农产品生产无公害目标。
  我市林业、畜牧、水产部门将各自部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情况作了介绍,指出各自部门农产品监管中尚存在的难点,表示近期将会认真组织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 握其精神实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承德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制定实施,是农业、农村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必须加以有力推进。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特别 是向广大群众宣传,让人人知道此法。另外,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
  副市长毛凯要求我市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整合相关力量,积极、持续开展好宣传贯彻工作。
  记者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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