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严把政府采购“五关”

来源:
2008-03-17 13:58
浏览:
收藏 打印
  一是严把需求信息披露关。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让广大供应商平等、准确地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平等地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防止暗箱操作。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出台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公开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严查其资质、注册资本、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技术力量等,实行供应商公示制,防止不平等取得供应资格。三是严把采购评标关。政府采购中心对采购单位申报的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进行认真摸底,确定标的项目,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确保社会各界监督评标的公正性。四是严把合同执行关。在履行合同中,按合同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防止违约和私下与采购单位更改合同的行为发生。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凭加盖政府采购中心公章的有效票据入账。五是严把投诉处理关。对受理的投诉,及时开展调查,依法处理违规者,并及时公开,使投诉方和社会公众了解处理结果及是非对错。(审签领导:李茂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