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采取三措施落实“限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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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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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多措并举,宣传督促到位。利用行业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意义。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采取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送法上门、入户宣传的方式,告知督促到位。

  二是集中行动,全面清查到位。从6月1日开始,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以及商品零售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要求经营户严格按规定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帐,索取相关证明码标价,有偿提供;对尚未执行的经营户以规范、引导和责令整改为主,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

  三是强化三制,长效监管到位。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动态监管制度,把对塑料购物袋经营活动的监管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随时防止不符合规定的塑料袋在流通领域使用。充分发挥“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建立群众举报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审签领导: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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