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出台五举措推动环评项目快速落户雅安

来源:
2011-12-1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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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落实项目预审告知制,方便项目快速落地。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项目,只要在审批权限内、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为方便投资者在第一时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我局将先期出具《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申办咨询预审表》,同时向投资者出具《环保行政许可预审告知书》,明确告知投资者依据相关法律、项目正式许可需要提供的资料和项目投产前必须达到的相关标准等,为投资者项目落户提供方便。

  二是实行项目分类别管理,把好项目准入关口。对省级以上审批项目全市重点项目的环评文件,加强与省厅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积极协调项目环评文件编制种类、评审及审批进程等工作,争取到了除成都市外的唯一副省级审批权限的市(州);对市级审批的污染较轻、工艺成熟、能够有把握达标的一般性项目,建立环评文件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间;对污染环境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消耗型项目及“十五小”、“新五小”等项目,严格禁止落户雅安。

  三是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提高项目审批效率。成立市环保局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办公室,明确专人进行负责,及时掌握项目信息,跟踪项目动态。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环评单位和服务办专人提前做好项目选址,现场踏勘,必要时可商请环评单位提前出具环评初步分析意见,环保部门根据初步分析意见先行出具环保预审手续,方便企业办理入户;企业入户过程中如项目内容发生变化,也可同时在环评编制过程中作进一步修改,项目的其他相关手续待环评正式编制完成后正式办理。

  四是加强项目联动管理,推动项目少走弯路。加强与各县(区)的沟通联动,主动上门服务,指导和帮助已出具相关环保审批、环保预审手续的企业,办理和补全相关手续、依法报批,并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技术指导、环境监测等环保服务,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三同时”措施,为企业建设项目环保许可、试生产运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提供全程服务。

  五是加强环保项目争取,推动环保加快发展。主动与发改委等部门沟通信息,要利用各方面的关系参与招商引资,争取更多的项目,特别是环保项目落地雅安。同时要加大环保项目的实施力度,并做好相关技术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加快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污染治理项目、生态项目、环保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进程,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审签领导:赵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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