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对出租车的监管。严禁将出租车经营权转让和炒卖,出租车申请更新要求的,按照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更新为燃油出租汽车,禁止许可为双燃料出租汽车;二是规范“黑车”经营行为。加大稽查力度,对“黑车”从事班线客运,异地驻点营运行为采取集中和分片整治,净化道路运输客运市场;三是加强客车驾驶员培训。强化对客车驾驶员法制意识、法律知识、素质形象、服务理念的培训,切实树立客运行业的良好形象。(审签领导:杜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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