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学习宣传 营造重商护商浓厚氛围 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机关活动
本网讯 12月6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机关活动,旨在广泛学习、宣传《条例》,营造浓厚的重商护商社会氛围。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条例》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第一部专门性行政法规,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对《条例》进行宣讲培训,重点学习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意义、总体思路、主要措施及要求,以及如何将《条例》具体规定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得到严格执行等内容。
在《条例》的基础上,四川省又根据实际,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附则5章,共77条。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更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依托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平台,还能推行并联审批、数字审图、方案联审、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承诺情况可以纳入信用信息平台,记入诚信档案。
同时,能有效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域通办和就近可办;强化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审批和并联审批,优化提升政务服务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实现“一窗分类办理”;建设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统一兼容的身份认证体系,创立四川政务服务掌上办事。
记者 彭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