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 保安全道路交通

来源:
2010-04-0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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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严格查处客运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三整治”要求,从4月1日以来在各辖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的道路交通秩序。
  芦山县:
  宣传与整治并重
  “你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4月2日,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县城主要街口对摩托车进行检查。在口袋里摸索一阵后,这名驾驶员只拿出了车辆行驶证,“我换了衣服,驾驶证忘带了。”面对这样的情况,民警详细询问了该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并通过公安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查询,确认该驾驶员确有驾驶证,遂对该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后放行。
  据了解,在“三整治”工作中,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城区管理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部署,主要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整治行动中,民警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现场纠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同时向驾驶人员、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着力为预防特大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民警共检查各类车辆54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起,其中未戴头盔10起,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8起、暂扣摩托车11辆。
  芦山县公安局副局长苟千钧表示,摩托车对于农村群众是很好的生产生活工具,但不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淡漠,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驾车不戴头盔、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时常出现,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在整治中民警采取纠正处理违法行为和宣传教育交通安全知识并重的方式开展工作,就是要一方面纠正各种严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也全面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汉源县:
  重点路段重点整治

  4月1日起,汉源县集中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整治中,民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新县城入口处公路客运安全教育整治执勤点、国道108线2505公里处和国道108线2510公里+800米处设置固定执勤点对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提醒客运车辆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此外在国道108线青富段和大树大桥、新县城三个路段安排勤务组同时开展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放宣传资料、查处违法行为,掀起了整治高潮。
  此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汉源县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76人,警车18辆,检查机动车791辆,检查客运车187辆,暂扣机动车30辆,扣证2本,未发现客运车违法行为。
  汉源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此次行动在加强整治的同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既巩固了前期整治的成效,又深入推进了辖区内交通违法整治长效机制的形成,增强了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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