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处汤福锦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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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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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原雅安市副市长汤福锦因犯受贿罪于9月5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汤福锦犯罪所得的246.6万元 人民币,2000美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汤福锦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4年12月15日经雅安市人大常委会许可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同年12月27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并羁押于双流看守所。2005年 4月28日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汤福锦于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任中共汉源县委书记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接受 彭某等23人的请托,并先后收受托请人的现金共计人民币246.6万元,美元2000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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