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四举措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为认真做好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搭建了解社情民意,关注民生的桥梁,推动警民关系和谐化建设,公安机关采取四条措施认真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明确分工。收到提案后,市公安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开展“警民亲”活动的载体,将办理过程变成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民生、改进工作、服务发展的有效途径。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的“四定”原则,分解办理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二、积极面商,争取满意。把与代表、委员见面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必经程序,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形式,详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原因背景。同时,也作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平台,通过诚恳的态度和耐心细致的答复,做到沟通交流零距离和见面协商百分百,赢取代表、委员对公安机关的理解与支持。
三、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承办部门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核心,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增添举措实现以建议、提案促进民警工作素质能力提升的目的,明确规定承办部门撰写答复材料必须经办公室、分管局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定后,正式复函给每位代表、委员及有关部门。
四、加强督导,讲究实效。将办理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分管领导加强督促、指导和协调力度,实时掌握各个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度,及时协调、帮助承办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签领导: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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